什么是强迫症?具体有哪些表现
强迫症是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神经症。以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有意识的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为特征,患者明知强迫症状的持续存在毫无意义且不合理,却不能克制的反复出现,愈是企图努力抵制,反愈感到紧张和痛苦。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性动作为主要表现,虽精神痛苦显著缓解,但其社会功能已严重受损。
强迫症是一种患者表现为反复思维和动作,并且不能控制的精神障碍。强迫症患者会存在一些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的精神表现。
强迫症划分为三类症状:
第一、症状是强迫性的思维。强迫思维包括强迫想法、冲动及意念,强迫行为包括反复动作和精神活动。患者本身知道个人行为或想法并无意义,但是每天却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无意义的事情,不做就觉得焦虑,担心有不好事情发生,做后又觉得后悔,故强迫症患者整天处在焦虑不安之中,可明显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。
第二、症状是强迫性的行为,常见强迫行为包括反复清洁、反复检查煤气等,无论表现隐蔽与否,均对其造成较大影响。
第三、是强迫性的情绪。大部分患者都是三种强迫症状同时存在。应该说强迫症不是精神病,但是它是一种精神疾病,或者是叫做精神障碍。如果严格的划分,精神疾病可以划为重型精神病,比如精神分裂症、双向情感障碍。另外一类,就是轻型精神障碍,包括强迫症、焦虑症等等这样一些疾病。